土地法34 1案例
2023年10月5日—上述案例是藉由現行土地法第34條之1的規定,將共有土地整塊出售,剝奪不願意出售土地之地主權益的老套路方法,總是被戲稱為「建商(強)取得土地的方法」, ...,2023年1月11日—舉一個例子,如果是一塊甲乙丙丁4人共有,各人持分1/4的土地,今甲希望單獨...
土地買賣未通知共有人優先承買,訴請損害賠償勝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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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事實.委託人,甲(原告).案件結果,勝訴,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2,512,879元.受任律師,楊永吉律師、張思涵律師.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前段規定,共有人出賣其應有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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